一是锚定责任抓审计。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将资源责任履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压实“一把手”资源保护责任。 二是溯源资金防风险。在预算执行审计中,重点追踪自然资源领域资金流向,核查生态补偿、矿山治理、林业养护等资金使用合规性与效益性,杜绝资金闲置、挪用问题。 三是闭环整改促提升。整合两类审计发现的自然资源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反馈——整改落实——回头看”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制度、补齐短板。 该局通过融合审计发现问题,推动建立资源管护制度,为县域生态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筑牢审计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