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明确合同责任,加强对合同约定人员配备及到岗情况的考核检查,严格执行更换监理人员审批制、现场监理人员身份复核考勤制和变更审核,发现监理单位对项目的质量、安全、造价管理不到位问题,严格按合同约定处理。督促监理单位履约尽职,提高项目管理质量。 二是提高行业监管力度。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对监理履职情况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动态监督管理制度和监理行业信用评价体系,运用实名制管理系统加强现场监理人员身份认证和考勤监管,对履职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监理单位给予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是夯实监理管理基础。严格要求监理单位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会议,不断提升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