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跟踪指导力度,采取定期对接的方式,加强对被审计单位问题整改的全过程跟踪指导,进一步增强对问题整改的督促检查力度,防止被审计单位出现虚假整改、形式整改、应付式整改的情况,切实提升整改质效。 二是将审计发现的问题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并依法依规公开审计整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