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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老河口:“五同步”构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
2018年01月17日
文章来源:国家审计署网站 信息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
  近日,湖北省老河口市审计局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精神。同时要求全体审计人员要认真学习资源环境领域的专业知识,提升审计能力,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客观求实,认真落实省厅《指导意见》和关于“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认真甄别、准确定性。同时提出“五同步”工作思路构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结合模式。

  一是计划项目同步。按照《规定》要求,在精心谋划2018年度审计计划项目时,积极主动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建议组织部门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委托时,统筹考虑,同步安排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避免对同一对象,当年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下个年度又安排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二是现场审计同步。整体派出一个审计组,一次进点,同步实施,分设经济责任审计小组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小组,分块负责各自审计内容,统筹协作、信息共享,同时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细化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具体审计事项和目标要求,使审计成效最大化。

  三是评价定责同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围绕“好”“较好”等五个等次进行评价,同时严格依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明确的责任界定情形,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获取充分的定责证据,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界定好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

  四是数据分析同步。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保护相关情况总体分析把握离不开经济责任综合分析大数据。在积极探索大数据审计模式下,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统一采集相关电子数据信息,融合开展数据集中分析运用,总体分析,确定核查重点。

  五是审计结果同步。成果共享、多维反映,一次审计、两个报告,同时建议经济责任领导小组同步运用两个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重要依据,对相关重大问题,有关部门应按问责规定追究所涉责任人责任,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张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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