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鸡泽县委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各部门、各乡镇、开发区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的重要意义,党委(党组)书记要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加强对内部审计重要事项的管理。
《意见》要求,各部门、各乡镇、开发区要加快推进内部审计机构建设,健全完善机构。一是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数额较大、对本系统或下级机构具有管理监督职能的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二是按照有关规定对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有明确要求的国有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三是对辖区集体经济、村级财务具有管理监督职能的乡镇,应当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符合工作需要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人员少、规模小、资金量小的单位,可由职能相近科室(财务除外)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并配备1名以上专职内审人员。
《意见》强调,内审机构要加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估,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审计重点,关注国家重大改革任务推进、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等情况,及时发现权力运行中存在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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