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9年07月29日 文章来源:河北省审计厅 信息提供:河北省审计厅

 

——2019723日在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河北省审计厅厅长 杨晓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请审议。

根据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省审计厅对2018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审计委员会和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按照省委“三六八九”基本思路“三深化三提升”活动要求,以促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为目标,构建预算执行审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监督模式,突出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治已病、防未病”,着力提升审计价值,当好国家财产的“看门人”、经济安全的“守护者”,为确保“六个稳”等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审计监督保障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落实省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努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财政政策有效实施,财税改革不断深化。扎实推进预算管理改革,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对110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实施一对一审核,积极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拓展改革。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实现市级层面全覆盖,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试点工作得到中央领导批示肯定。稳步实施税制改革,水资源税征收范围实现全覆盖等。

——民生福祉保障有力,扎实做好惠民实事。全省财政民生支出完成617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增长16%;统筹省以上资金603.4亿元,保障20项民心工程建设。积极促进社会事业不断发展,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大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围绕重大战略实施,加快推进三件大事。一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多方筹措资金370亿元,支持京津冀基础设施建设。二是雄安新区建设方面,省政府争取财政部制定雄安新区规划建设6方面23条财税支持政策,省财政下达雄安新区财力性转移支付14.6亿元,拨付雄安集团资本金15亿元;雄安新区入围全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三是冬奥会建设方面,落实省级冬奥及造林补助11亿元,并争取中央资金31.09亿元,支持冬奥会筹办等。

——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补短板成效明显。一是防风险方面,坚持开好“前门”、严堵“后门”,省级设立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严控高风险地区新增政府债务。二是扶贫攻坚方面,省级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4亿元,下达省以上财政资金116亿元;构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实行全过程监管。三是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63.7亿元,省级下达89.3亿元,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大力支持“双代”工程实施,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生态治理不断加力。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投入省以上资金54.5亿元,推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范围扩大到165个县(市、区);扎实组织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完成项目43个;支持污水垃圾处理类项目36个;支持太行山、雄安新区、张家口等造林绿化以及京津保平原生态过渡带建设,完成营造林面积987万亩。

——查出问题整改成效明显,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根据省政府部署,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整改;审计部门注重发挥经济体检作用,既查病、更已病、防未病”,从根源上剖析问题原因,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促进形成监督合力。目前,上年审计反映的268个突出问题已整改到位

一、省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747.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6%;支出决算983.5亿元,完成预算的95%。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233.1亿元,完成预算的123.8%;支出决算225.9亿元,完成预算的83.5%。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5.3亿元,完成预算的104.1%;支出决算6.7亿元,完成预算的65.2%。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674.6亿元,完成预算的124.6%;支出决算585.9亿元,完成预算的98.6%。

2018年,中央对我省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3199.7亿元,对我省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23.2亿元。省对市县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3060.8亿元,省对市县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58.4亿元。

截至2018年底,全省政府债务余额7278.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564.2亿元,专项债务2714.1亿元;省级政府债务余额714.9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69.9亿元,专项债务45亿元。全省政府债务限额为852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455.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065.4亿元。

从审计情况看,省财政厅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认真落实相关财政政策,发挥财政支持和引导作用,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和重点项目,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较好地执行了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和资金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但预算执行方面仍存在项目执行率低、预算编制不准确等问题,决算草案及总预算会计核算方面存在政府股权投资核算不完整问题。

(一)部分省级预算部门项目执行率低

2018年,省级预算部门项目总计10349个,支出调整预算为790.87亿元,总支出758.06亿元,支出进度为95.9%,总体支出良好。但个别项目仍存在执行率偏低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等71个预算部门的660个项目,29.2亿元支出进度低于60%,其中294个项目9.34亿元执行进度为0%。

(二)省级部分引导基金使用率偏低、部分子基金未投入到项目

1.部分引导基金使用率偏低。截至2018年底,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8个省直部门13只引导基金规模62.72亿元,支出9.24亿元成立了35个子基金,未支出数53.48亿元,使用率仅为14.7%。

2.部分子基金未投入到项目。2018年,省冀财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管理的1只和受托管理的13只引导基金,注册成立子基金共计46个,其中的23个子基金认缴规模为88.68亿元,仅有2个子基金的引导基金出资2800万元,子基金未实际运作,也未投入到项目。

(三)政府股权投资核算不完整

截至2018年底,省政府设立了冀财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科技创业投资和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22引导基金。省财政总预算会计反映投资成本仅55.3亿元,未反映省工信厅、省体育局等8个省直部门11引导基金股权投资31.02亿元,股权投资核算不完整。

(四)部分省级部门年初预算其他收入编制不准确

一是省戒毒管理局、省总工会等15个一级预算部门2018年实际其他收入4549.2万元,年初未编制其他收入预算。二是省卫健委、省教育厅等9个一级预算部门年初预算其他收入编制不完整,涉及金额48.51亿元。

(五)部分部门其他支出预算超比率,预算编制不够细化

2018年,省工信厅、省供销合作总社等18个一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总额168.05亿元,其中其他不细化支出47.17亿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28%,超过5%的规定标准。

针对上述审计查出的问题,省财政厅专题研究了整改措施,相关问题正在积极进行整改。

二、部门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进一步深化预算执行审计,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印发的《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加大对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审计力度,突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充分运用大数据审计模式,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全覆盖。其中,对16个省级一级预算部门及所属173个二级预算单位进行了全面审计,审计金额138.7亿元,占16个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69.5%;对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冬奥办等17个部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调查金额36.3亿元。

从审计情况看,这些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个别部门和单位在把握预算绩效管理新政策、转变观念、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准确、完整

一是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等3个部门的4个所属单位未将租金、经营等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涉及资金183.41万元。二是省公安厅等3个部门年初预算编制不细化,涉及资金1.06亿元。如省公安厅人员经费其他支出8329.48万元细化不到位。重点事项审计调查显示,河北省北戴河管理中心也存在经营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

(二)部门决算编制不够准确

省卫健委、省检察院等5个部门及个别所属单位存在决算编制不准确等问题。如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应上缴职业技能鉴定费941.42万元,未在决算报表中反映;省直属机关第一门诊部人员经费账面支出比决算报表多399.87万元,决算支出不实。

(三)超预算、无预算支出问题仍然存在

一是省科技厅等5个部门及个别所属单位超预算列支培训费等支出497.21万元。二是省体育局等5个部门及所属个别单位无预算列支临时工工资1405.84万元;省农业农村厅等3个部门及所属个别单位无预算支出“三公”及会议培训经费、制作费等涉及资金263.3万元。

(四)挤占挪用资金、扩大开支范围

一是省人社厅、省法院2个部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用于厨房设备购置、培训等共计52.8万元。二是省住建厅等9个部门及个别所属单位扩大开支范围列支会议费、印刷费、物业费等共计814.88万元。

(五)应缴未缴财政收入、存量资金

一是省广电局等4个部门的4个所属单位应缴未缴房租、培训费等财政收入846.54万元。二是省公安厅、省老年病医院应缴未缴存量资金214.41万元。

(六)未使用公务卡结算,超限额使用现金

一是省工信厅6个部门及个别所属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差旅费、培训费、住宿费等费用,涉及资金44.86万元。二是省外事办、省商务厅等5个部门及个别所属单位超限额使用现金列支差旅费、办公费等共计326.77万元。

(七)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省水利厅等4个部门及个别所属单位列支工程勘测设计费、服务费等共计8510.87万元,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如河北水务集团与江河水利水电咨询中心签订引黄入冀补淀工程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合同,合同金额6700万元,未进行政府采购或履行招投标等程序。

(八)资产、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省法院等4个部门房租收入未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电脑等资产账实不符369.68万元。二是省农业农村厅等4个部门房屋等固定资产闲置,涉及资产原值4217.21万元。三是河北水及农业管理项目执行办公室未经批准将两辆公车出借给省商务厅和张家口市水务局使用。四是省人社厅未经财政部门审批将2台汽车进行资产核销;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未经审批核销债权21.63万元。

通过重点事项审计调查发现,个别部门会计基础薄弱,财务管理有待加强。省委办公厅存在固定资产入账、处置不及时问题;省人大办公厅机关会计基础薄弱,未单独设立工会账;省政协办公厅存在差旅费报销管理不规范问题省委宣传部现金和银行存款账薄记录不完整;省冬奥办财务报销手续不完整。

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审计中发现问题,有的反复出现,一些问题主要出现所属二级单位,反映了部分部门预算执行不严格、对所属单位监管不够,主要表现在:一是预算法执行不够到位,缺乏刚性,发生挤占挪用、扩大开支范围、无预算、超预算等问题。二是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计划调整不科学。年初预算安排不能准确反映预算事项,预算编制不准确,绩效目标不具体,实际工作与预算安排脱节,造成预算项目未支出、执行率低、效益不明显等问题。三是政策学习不够、财经法律意识淡薄,形成违规违法问题。四是合力监督机制不完善,整改措施滞后。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省审计厅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审计处理意见,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对不属于审计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已移送有关部门。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18年,继续把开展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年抽审单位7205个、项目6691个,抽审资金总量3683亿元。通过审计,促进扶贫资金发挥效益1.12亿元;促进污染防治资金发挥效益 0.95亿元;强化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能力和监督182项,清退违规占压企业保证金等1.3亿元;整合专项资金4.17亿元,收回结转结存资金13.18亿元,加快财政资金下拨11.37亿元,落实配套资金9.49亿元。各地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促进完善制度34项,推动了国家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

(一)稳投资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在跟踪审计中发现,衡水、邢台、邯郸等6个市10个在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存在进展缓慢、未按时开工、竣工问题。张家口、沧州、保定等4个市5个项目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项目资金不到位、资金闲置等问题。

(二)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方面

在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及1所属单位、省体育局2个所属单位未履行合同,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质保金共计8237.64万元。如省公安厅3个基建项目拖欠工程款8019.16万元;省检察官学院未履行合同,少支付企业工程款及未退还企业质保金共计123.84万元。

在市县跟踪审计中发现,秦皇岛市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7.22亿元,涉及97个政府部门、839个项目。邢台市开发区各部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3750.38万元,涉及项目76个。易县清西陵管委会工程修缮,拖欠民营企业工程账款451.26万元。石家庄市第十八中学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93.8万元。

(三)改善营商环境及“放管服”改革方面

在部门预算执行和市县跟踪审计中发现,一是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违规收取技术服务费160.77万元。二是省公安厅冀中公安局巡警支队超标准收取履约保证金77.83万元。三是廊坊市建设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清退不彻底,未清退36个项目1248.3万元;廊坊市建设局投标保证金退还未到位,未退还58家单位75.4万元。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地区和部门、单位采取措施,积极整改。

四、“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持续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关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积极发挥审计的监督保障作用。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情况

1.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情况。2018年,省审计厅组织开展了全省政府债务清理统计及化解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省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个别行业和地区债务负担较重。审计也发现了诸如7个市本级和90个县区违规举借债务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债务资金债务资金未发挥应有效益8个市本级和74个县区债务化解落实不到位,债务台账数据不够准确等问题。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揭示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不断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相关政策和要求,严格控制增量,妥善化解存量,加强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2.省属国有企业风险防控情况。2018年,组织全省审计机关260人组成18个审计组,对省国资委18家监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资产总额8981.75亿元,占报表资产总额的90.46%

从省属18家企业审计调查情况看,以河钢、冀中能源、开滦为代表的我省支柱型实体企业,受市场等因素影响,无效和低效资产占比较高,潜亏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不断出台落地,特别是中央“三去一降一补”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政策的贯彻落实,三大生产企业集团加强管理,自我加压,积极开拓市场,调整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已消化了部分潜亏,部分企业前景看好,尤其以河钢最为明显。河钢以“代表民族工业、担当国家角色”为使命,不断拓展全球产业链布局,形成了“四钢、两矿、一平台”的海外实体企业格局。河钢塞钢项目得到中塞两国领导人的高度评价,中宣部授予河钢塞钢管理团队“时代楷模”称号,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产能大项目合作和“一带一路”建设的成功范例。但国有企业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是会计信息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企业经营状况。二是经营风险不容忽视,个别企业资产负债率已超过通用警戒线。三是资产质量不高,资产运营效益较低。四是部分投融资类企业偏离主业,资金运行风险压力较大。五是托管企业产权不明晰,管理不规范。

审计在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针对性建议,一是加大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改革力度,加强企业内外监管,完善指标考核和绩效兑现体系。二是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强化产业优势和品牌意识。三是着力抓好国有企业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

3.地方金融风险防控情况。2018年,省审计厅对省农联社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省农联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有关经济政策和决策部署,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做出了应有贡献,但在指导全省业务以及防控县级机构信贷风险等方面尚有不足。

一是全省农联社改革步伐减缓。各级行社不良贷款占比较高,尤其是未改制农商行的信用社,各项经营指标偏低,资产处置无通道,不符合改制要求。二是盈利能力呈现下降趋势,拨备提取不足,抗风险能力较弱。全省150家行社中只有25家拨备覆盖率达标,仅占16.6%,个别农商行的经营行为存在潜在风险。三是管理体制亟需改善,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省农联社系统监管链条过长,监管难度较大,个别基层联社内控管理粗放,执行力差,对审计查处的个别问题整改意识不强,如黄骅农商行在改制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未及时整改。

上述问题,已责成相关地区和部门、单位采取措施,积极整改。

(二)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各地各部门积极作为、努力拼搏,举全省之力扎实推进扶贫脱贫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为确保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全面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审计结果也表明,由于各地各部门的高度重视,措施有力,扶贫脱贫领域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明显减少。2019年一季度,省审计厅继续组织对平泉、怀安等8个国定贫困县的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抽审资金19.7亿元,涉及322个项目、195个单位、79个乡镇、271个村,入户走访调查833个贫困家庭。并对其中5个县的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一些问题,仍需各级党委政府加以关注并着力解决。

一是“两不愁三保障”相关政策落实仍需加强。“三免一助”等教育扶贫政策的覆盖面还不够广;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工作相对滞后;3个县有违规领取、重复发放危房改造资金问题。二是有4个县的44个项目建成后闲置或无法使用;22个项目未按计划进度实施,未能发挥扶贫资金的内生效益。三是扶贫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光伏电站存在安全隐患。四是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使用中,存在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层层转拨,个别县还存在违规享受、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惠农补贴等问题。

上述扶贫领域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地区和部门、单位采取措施,积极整改。

(三)污染防治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1.“气代煤、电代煤”(以下简称“双代”)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2018年,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双代”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省审计厅派出7个督导检查组持续开展督导检查,检查了13个市21个县,对行唐县、涿州市等14个县市“双代”政策落实及审计进展情况进行了抽查。经审计,存在主要问题有:一是藁城区、定州市等县(市、区)“双代”工程确户台账建立不完整、登记信息不实。二是2018年保定、石家庄、秦皇岛市“双代”工程尚未完成目标任务共计51722户。三是保定、邢台市级财政“双代”工程资金缺口13.4亿元;香河、定兴等县级财政资金缺口11.34亿元,已影响到“双代”工程的推进实施。四是廊坊、保定等7市补助资金清算不及时,涉及金额63.73亿元。

2.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委托,对邢台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邢台市两名河长未按规定时间巡河。二是邢台路桥交通设施有限公司长期占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23.12亩。三是邢台市政府未完成省下达的土地整治指标,少增耕地2056.175亩。四是邢台市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任务未完成。五是邢台市区部分生活污水直排,与处理过的污水汇入一起,二次形成污水,对河道及地下水造成污染。六是临城县西竖镇崆山石灰矿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未完成。七是邢台市闲置土地30宗,涉及土地面积2125.95亩。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邢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布置整改工作,通过审计促进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39项,达到了“审计一点、规范一片”的效果。

五、重大专项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统一组织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开展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专项资金审计。通过审计,深刻分析问题原因,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推动国家重大政策落实落地。

(一)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资金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重点关注了企业项目、示范基地、产业园区三部分补助资金的管理、拨付、使用及项目申报、管理和建设情况,审计金额17.3亿元,涉及252个项目。通过审计,发现个别项目存在把关不严、资金效益发挥不充分等问题。

一是个别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存在把关不严问题,部分手续不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通过评审,涉及项目13个、补助资金3360万元。二是部分单位专项资金拨付过程中,存在拨付不及时或未按照项目进度拨付专项资金的问题,涉及项目16个、补助资金1.22亿元。三是40个县(市、区)的62个项目进展缓慢,涉及补助资金2.64亿元。四是6个县(市、区)的6个项目无法实施,财政资金未发挥使用效益,涉及补助资金2650万元。五是5个县(市、区)的5个项目建设规模缩水,未按照申报内容建设,涉及补助资金1610万元。

上述问题主要原因,一是个别发展改革部门审核把关不严,标准放宽,造成“带病”项目通过审核。二是部分政府部门未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要求,致使专项资金滞拨。三是个别单位领导法律意识淡薄,造成违规拨付、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四是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以及企业重视程度不高,致使部分项目违规建设,进展不利。有关问题已责成相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进行整改。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共查出三大方面12类问题,目前收回资金财政统筹使用266.53万元,向有关单位拨付资金632.77万元,追回挤占挪用、套取骗取、多发放补贴资金94.97万元,补发补贴资金26.93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部分农村互助幸福院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使用率不高,专项资金效益发挥不充分。二是违规向不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或个人发放补贴。三是全省有3个市本级和49个县区存在滞留、闲置专项资金问题,涉及资金7392.24万元。四是全省有4个市本级、129个县区专项资金安排总量与实际需求不匹配,未能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由于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较少、项目支出进度缓慢等原因,使得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形成结余,年末被同级财政部门收回统筹使用,三个年度财政部门收回资金达2.51亿元,占上述4个市本级、129个县区三个年度各级财政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总量的16%。

上述问题主要原因,一是县区级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短缺,导致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准问题发生。二是老年人差异化养老服务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导致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使用效益偏低。三是民政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超过或降低标准发放补贴,以及向不符合条件的机构或者人员发放补贴问题发生。四是养老服务机构追逐利益,以及民政部门未对高龄老人进行生存认证,导致套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问题发生。五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安排与实际需求不匹配,导致滞留、闲置专项资金现象发生。有关问题已责成相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进行整改。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与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2019年初,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邯郸、邢台、沧州、承德4个设区市本级及所辖的71个县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与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查了安居工程项目784个,涉及项目投资1263.08亿元,延伸调查了3450个相关单位和2.1万户保障家庭。从审计情况看,2018年被审计地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并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积极推进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了比较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仍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个别市县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到位。2个市县违规向5个公租房项目收取应免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04.21万元。二是部分安居工程建设进度缓慢。20个市县35个安居工程项目开工超过3年仍未建成,涉及住房2.08万套;6个市县18个安居工程项目基本建成后超过1年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且未分配入住,涉及住房5623套。三是部分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管理不规范。2个市县8843.24万元财政补助资金超过1年未分配使用;2个市县3009.57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已分配到具体项目,但因项目进展缓慢而未支付,至2018年底闲置未用超过2年。四是部分政策性银行贷款使用效率不高。6个市县政策性银行贷款8.96亿元闲置未用超过1年。

上述问题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市县政策执行不够严格,导致相关政策未落到实处。二是有的市县未能统筹处理好项目进度与工程审批、污染防治、政策调整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的关系,导致项目进度缓慢,甚至无法按期竣工和交付。三是个别房源布局配套不尽合理,联审联查机制不健全,导致保障房分配及后续管理不规范。四是一些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相对粗放,拨付使用缺乏有效监督,导致资金闲置浪费,使用效率不高。有关问题已责成相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进行整改。

(四)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审计共查出五大方面17类问题,审计促进上缴财政资金5719.41万元,追回挤占挪用、套取骗取、多发和重复享受社保基金2767.82万元,补收社保基金利息992.38万元,补缴社会保险5.4万元等。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部分困难群体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应保未保。全省有18个县区1585名居民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二是对困难群体人员、重度残疾人财政补助资金不到位。全省有7个县区财政补助资金不到位25.06万元,未补贴到位人员3759名。三是参保单位少报缴费基数,漏缴社会保险费。有1个市本级、9个县区的101个参保单位存在少报缴费基数,漏缴养老保险等92.06万元。四是社会保险基金未及时缴入财政专户。有1个市本级、11个县区存在社会保险基金未及时缴入财政专户6683.66万元。五是套取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待遇问题。13个市本级91个县区454家定点医疗机构套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88.9万元;有7个市本级和40个县区431名参保人家属骗取养老保险待遇721.25万元。

上述问题主要原因,一是信息数据分割孤立,致使违规享受和骗取社保待遇问题发生。二是医疗机构追逐利益,导致套取医保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问题发生。三是财务管理水平不高,导致基金决算收支真实性完整性受到影响。有关问题已责成相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进行整改。

六、审计移送处理事项及重大违规违纪线索情况

2018年下半年以来,省审计厅移送纪检监察及有关主管部门处理事项共计88件,其中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事项43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事项45件。移送事项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一是建设工程领域违规违法问题15件,主要包括建设项目超概算、违规招投标、无手续建设、违规分包工程、串通投标等问题。二是涉嫌账外账、“小金库”9件,个别国有企业、地方金融机构、行政事业单位和高校财经法律意识淡薄,套取国有资金或将国有资金存放在账外。三是涉嫌国有资产损失7件,主要表现为以某种费用名义违规向公司(个人)支付巨额资金涉嫌国有资产流失,违规决策投资损害国有资产权益,投资基金涉嫌利息损失,个别高校投资存在损失风险等问题。四是未进行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问题7件,主要包括政府采购环节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工程建设项目未进行招投标等。五是涉嫌骗取套取资金6件,主要表现为通过虚列支出、虚假发票等形式骗取套取财政资金。六是违规举债问题5件,主要涉及个别高校存在违规举债问题。七是其他财政财务管理类违规违法问题39件。比如滞留专项资金、挪用资金、少缴税金、非法占地、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乱收费等问题。

截至2019年6月初,审计机关移送事项已反馈处理结果40件,已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有关部门处理7人。

    七、审计建议

对审计查出的各类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有关地区和部门正在整改中,省政府将在11月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全面推进预算绩效改革

一是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预算项目支出进度管理,围绕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和关键环节,研究制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设定规范,制定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及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自评、信息公开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研究制定绩效目标指标模板,为部门提供指导参考。二是部门编制预算时,要根据中央、省和部门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科学合理测算资金需求,全面设置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

(二)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

针对“双代”工程财政缺口大、后续保障措施不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资金使用效益较低,医疗机构骗保等典型性、倾向性问题,有关部门应引起足够重视,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完善体制机制,堵塞漏洞,促进惠民政策扎实落地生效、健康运行。一是相关部门要科学设定项目和资金的申报条件,强化项目可研和设计论证,规范建设程序和资金使用,推进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提升支持政策实施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杠杆作用,有效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对虚报冒领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严肃问责,确保民生资金和政策持续稳定发挥作用。二是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实际情况,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改革相关配套制度措施,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责任;加强政策措施落实和项目推进的统筹协调,强化各部门相互间的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提高行政效能,维护政令畅通,确保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

)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编制准确性和执行的效率

一是财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有关预算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按照预算编制早编细编、公开透明的要求,充分考虑年度社会经济增长变化情况,努力解决收支总量测算不准确、编制内容不合理等问题,特别要加强对省卫健委所属医疗机构和省教育厅所属部分高校收入的预算管理,确保部门收入的完整性。二是部门是预算执行的主体,预算部门要提前谋划项目,做好各项工作的衔接和准备,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整合专项公用支出,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项目执行进度和质量,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发挥。

(四)加大基金整合力度,促进基金持续健康运行

是相关部门要结合我省实际,根据国家相关的政策规定,完善基金管理运行机制,加大基金整合力度,提高基金使用绩效。二是相关部门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政治生态环境,加强沟通合作,推动完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提高基金运作效率,促进项目积极有效落地,保障政策作用的有效发挥。三是财政等部门应建立完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清理未入账政府股权投资等资产,全面清晰反映政府财务、资产等状况。

(五)加大问题整改力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督查范围,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跟踪检查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整改责任,强化追责问责,对审计整改不力、责任不落实、屡审屡犯的,要进行约谈和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同时,要充分利用审计结果,举一反三,深入分析原因,查找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机制,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报告反映的是省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相关具体内容以附件形式一并反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监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尽责担当、真抓实干,为河北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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