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审计局强化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将审计出的问题归纳总结并向领导汇报,经主管领导批示,由政府督查室和审计局联手做好审计问题整改。 一是严格整改质量并限时办结。对审计查处的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限定时间严把整改质量关,对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不全,针对性差想“蒙混过关”的整改报告坚决予以退回。 二是审计局、督查室专门召集相关部门领导约谈,并提出具体要求,做到整改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有内容,整改切实有效、到位。 三是将整改做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严格按照整改要求限时办结的,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如不能整改的,写明原因并在考核部门预留底案,取消年终单位及责任人的评优资格。 通过和政府督查室联手督导,整改率达到98%以上,有效的提高了部门对审计整改的认识,维护了审计整改的规范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