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灵寿县审计局充分调动社会审计力量,积极探索购买社会审计服务有效途径,在原有中介机构审计资源库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中介机构审计资源库入围条件,重新将业绩好、资质高的中介机构吸纳入库。对中介机构审计结果严格检查、充分利用,规范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努力实现灵寿县政府投资审计监督全覆盖。
一是严格依法重新充实中介机构审计资源库。2018年8月灵寿县审计局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重新充实完善了中介机构审计资源库。此次招标对投标人技术参数、资质资格、服务合同条款等方面都进行了详细约定,确保入库中介机构的服务能力,为承担我县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提供了技术保障。
二是依法对中介机构审计质量进行检查。为规范中介机构内部管理,该局对重点项目中介机构审计质量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将审计报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审计档案等内容作为审计检查重点,加强对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全过程监管,严格审核把关,防范审计风险。
三是完善检查结果利用。下一步该局将加大责任追究和通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社会中介机构及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执业质量等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采取核减中介费用、通报检查结果,直至取消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资格等措施,扩大检查结果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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