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乐市审计局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党的规矩,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严明党的纪律。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落实廉政“八不准”工作纪律、审计回访、谈话制度,健全完善了《新乐市审计局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新乐市审计机关管理制度》《审计人员现场审计规范》等共6项规章制度,形成“工作讲规范、办事讲程序、管理讲制度”的良好氛围,确保了审计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了《新乐市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担第一职责并与每个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每名审计人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
强化党建工作。以“两学一做”“学转促”专项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廉政教育工作,做到人员和学习内容全覆盖。同时开展各类廉政教育培训,将廉政文化建设与审计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及文明审计紧密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廉洁从审的良好氛围。并组织党员参观廉政展览馆,重温入党誓词,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规范审计流程。对审计项目流程进行规范,制定项目流程图,对重点审计环节加强监督。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审计事项,对发送审计通知书、现场审计、审计报告等环节都明确审核、复核、审理等人员职责,明确审计报告必须由审计业务会议进行最终审定,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格审计执法行为。
强化审计监督职能。紧扣中央和省委、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把审计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定位,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加大对政策跟踪审计、扶贫审计、债务审计、大气污染防治审计力度,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加强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和腐败案件发生规律的剖析,推动建立完善制度,有效发挥审计监督在反腐倡廉中的职能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