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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郧西:创新“五措施”推进国有企业审计全覆盖
2018年07月05日 文章来源:国家审计署网站 信息提供:湖北省郧西县审计局

近日,为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湖北省郧西县审计局制定“五措施”,对全县43家国有企业及12个政府融资平台进行全覆盖审计,对保障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防范和降低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完善国有企业制度、提高国有企业管理水平提供了决策制定和制度建设保障。

一是抽调审计队伍骨干,引入中介机构。县审计局牵头,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负责协调,择选社会信誉好、审计人员业务能力强、参审单位政治觉悟高、政策和法律素养强的同志成立“郧西县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专项审计项目组”,对全县国有企业及融资平台审计“不留死角”。

二是创新审计方案。制定国有企业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政策跟踪审计等相结合的综合性审计方案,要求对国有企业的经营成果、资产流失、债务风险以及对国有企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情况、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过失和失职(渎职)问题进行全面审计。

三是将审计重点与信访举报线索相结合。对于此次审计,县审计局将审计内容与当地政府、信访、纪检等部门的举报件、信访件结合起来,找出问题根源,分析问题成因,做到既要揭示问题又要促进解决问题,并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可行性建议,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四是强化审计过程监督管理,做到廉洁从审。在审计进点前,局党组与聘用中介机构、参审人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将廉洁从审与中介服务费挂钩;审计过程中随时抽查中介机构审计人员执行廉政自律情况;审计项目结束后对各审计组廉洁审计情况进行一次复查,听取被审计单位对参审人员在审计期间执法程序、廉洁自律、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遵守情况的意见,认真做好回访记录,建立审计回访档案,并将回访结果纳入局机关对中介机构的考核内容,明确规定凡是在审计工作中发现有违反廉政纪律规定的中介机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核减中介服务费,并取消来年聘用资格。

五是最大化运用审计成果。对审计发现的典型问题、普遍性问题、制度缺陷问题,纳入审计整改方案,从制度、机制上推出审计整改“组合拳”,实行整改挂号、销号、约谈、公开、问责和移交制度,并将审计结果专报县委、县政府。(胡德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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