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手机门户]
首页 审计资讯 政务公开 行政执法公示 交流互动 公共服务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审计资讯 >> 综合论坛-学习园地 >>正文
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8年05月23日 文章来源:国家审计署网站 信息提供:吉林省吉林市审计局

目前我国第一、第二产业发展增速相对放缓,积极引导第三产业快速发展势在必行。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对第三产业,尤其是服务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正在逐年增大。以吉林省为例,2016年出台了《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吉发〔2016〕6号),就如何加快发展服务业提出了具体要求。同年,省、市两级政府分别制定了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方面加大了对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督与管理。但从审计情况看,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一、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申报阶段

1.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由于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得到专项资金。特别是少数区级主管部门作为专项资金申报的第一道关口,责任心不强,法律意识淡薄,存在着将资金争取来再说的思想。

2.企业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资金。表现形式为申报项目不真实或项目某具体关键部分不真实。比如项目本身虚假、伪装改造其他项目、套用其他项目、伪造申报材料关键部分等。

3.企业申报材料不完备不规范。主要表现形式为申报材料缺少某些需提供的资料,申报材料内容某些方面佐证不具体、不全面,特别是对某些重要环节重视不够,申报材料的内容不详实、全面、准确。

(二)管理使用阶段

1.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区级主管部门往往认为其主要职责是对申报上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初审把关,日常的监督检查在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因点多面广监督乏力,草率地将监管任务交代给下级主管部门,存在相互推诿现象。

2.使用资金企业。一是账目管理混乱,核算不规范;二是直接将资金占为己有,用于公司运行、个人消费或出借他人;三是不考虑使用绩效问题,造成损失浪费,如设备购置应走政府采购未走采购、应询价未询价或采购后闲置等。

二、对策和建议

(一)区级主管部门

1. 组织申报阶段。一是积极履行职责,平时就要摸清域内企业相关情况;二是准确把握相关文件精神及具体申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科学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三是对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直接负责。

2.管理使用阶段。一是要建立管理台账,台账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进展情况、项目资金拨付、管理与使用情况等,便于随时掌握;二是对项目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跟踪监控,对申请变更项目或调整预算的,要及时审核并逐级上报,对上级部门或其他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做好配合。

(二)市级以上主管部门

1. 组织申报阶段。一是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提出专项资金初步分配建议,会同财政部门列出支出计划并上报政府审批,下发项目申报通知;二是会同财政部门对区级上报项目材料及企业项目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核,提出分配建议,上报政府审定。

2.管理使用阶段。一是应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台账;二是要加强资金拨付后的监管。一方面要对区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情况进行调度统计,全面掌握上报的汇报材料。另一方面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用不定期、不确定检查内容等方式积极组织实施日常跟踪检查,最好是会同财政部门共同完成。

(三)企业方面

1. 组织申报阶段。一是强化诚信意识,加强自律,对违规申报企业可纳入“黑名单”;二是配备专人全程精心组织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要完整、真实、准确;三是要及时与主管部门沟通汇报,并做好资金到位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专项资金到账后的使用奠定坚实基础。

2.管理使用阶段。一是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不要与公司账或个人账混淆;二是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三是对资金使用绩效负责,坚决杜绝损失浪、资金闲置等现象;四是要定期与主管部门沟通,自觉接受各级财政、审计和业务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赵世海)

相关文章
. 读懂辛亥革命启示 走好伟大复兴之路
. 志存高远 心怀天下
. 新征程新命题: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
. 办”字当头担使命
. 走好审计赶考路
. 用历史映照现实、远观未来
. 传承伟大建党精神 以赶考姿态谱写审计事业发展新篇章
. 认识把握新发展阶段的几个问题
. 以建党百年为起点 矢志践行初心使命 将百年红色历史牢记 传承 弘扬
. 以青春的名义致敬建党100周年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河北省审计厅门户网站,河北省审计厅主办
冀ICP备06024325号-1
冀ICP备06024325号-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0484
政府网站标识码 1300000034
河北省审计厅版权所有,本站文章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联系电话:86-0311-88606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