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县审计局审计项目中坚持做好“三环节”,切实加强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的监督。 一是首先明确廉政“监督员”。在审计项目制定实施方案时明确审计组一名成员担任廉政监督员,对全组审计人员的工作廉政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时时监督。在要求提高审计人员自我约束意识的同时,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二是审计公示制。每个审计项目开始时,在被审计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审计公示,并在审计通知书后附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监督。 三是廉政情况反馈制。审计项目结束后,请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如实填写《审计人员廉政情况反馈卡》,由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做出评价。 通过以上廉政监督“三环节”贯穿于整个审计项目,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防范了审计风险,有效促进了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