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审前培训。进点前认真组织学习《邯郸市农村环境整治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同时与区财政局、区农工委等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该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并在审计组内部对其进行学习讨论,为提高审计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突出审计重点。按照市局的审计工作要求,在审计中重点对我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财政专项资金的配套、使用和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资金量较大的两个乡镇进行了延伸审计。 三是突出审计监督。审计组严格审计执法,督促区财政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及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地拨付、配套到位。审计中还针对部分乡镇及所辖村专项资金未实行“三专管理”的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要求有关乡镇及所辖村认真整改,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禁止滞留、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