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配置音像设备。按每科室一台的标准购置执法记录仪和摄像机,设备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审计组申请使用,音像资料作为审计资料统一归档。
二是明确音像记录内容。制定《青县审计局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审计机关处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全过程、记录封存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的数量、就审计事项向有关个人进行调查的全过程必须进行音像记录,现场执法活动的全过程中要在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组进点会,张贴审计公示,会计资料交接、集体讨论、下达征求意见书时、报送审理时、审计业务会时、送达审计文书时等环节中进行音像记录。音像记录要能反映审计执法全貌。
三是业务科室积极试行,法规室人员提前指导。为规范音像记录过程,局党组要求各业务科室在审计执法中全面推行音像记录过程,法规室提前向各业务股室下达音像记录内容清单,并且审计组在执行过程中可邀请法规室人员直接到现场指导。
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音像记录执法过程已在全局推开,审计人员逐渐熟悉新的工作程序,审计执法过程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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