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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北省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综述
2017年10月13日 文章来源:河北新闻网 信息提供:

从严管理监督 保障风清气正

——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北省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综述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

  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北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战略思想,坚持标本兼治、抓常抓长,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全过程,积极推动干部管理监督规范化、制度化,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和政治生态,取得了明显成效。

  严督选拔任用 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治国之要,首在用人。选人用人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风向标。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北省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切实加强选人用人监督,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使用人之风真正纯洁起来,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省委始终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提出并坚持“五个重用、五个不用、五个调整”用人导向,努力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充分运用巡视这把利剑,结合八届省委巡视,共对204个地方和单位进行选人用人检查,解决突出问题92个,整改具体问题992个。今年以来,统筹全省组织人事系统专业人才,组建专项检查人才库,结合九届省委第一轮、第二轮巡视对52个地方和单位进行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检查中共发现问题371个。其中,向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198个,督促被巡视地方和单位立行立改一般性问题173个。

  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是检验领导干部是否对党忠诚老实的“试金石”。从“只报不核”到“凡提必核”,从被动监督到主动核查,从无纪可依到执纪必严,从单一作用到综合运用,严格干部任前把关,河北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取消提拔重用资格、后备干部人选资格236人,免职2人,诫勉516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7752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12人。

  换届风气好坏,直接影响换届工作成败。2016年全省换届工作开展以来,省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将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作为重中之重,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推动指导,制定《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实施方案》,将中央精神细化为具体措施,对换届各个阶段的风气监督工作作出周密安排;突出警示教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全省组织观看警示片《镜鉴》19.3万人次,培训换届工作人员和“两代表一委员”共3.2万人次,全省2136名市县乡党委书记全部签订《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强化督导检查,开展换届风气巡回督查和重点抽查,对换届选举进行现场督导,实现一级督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了督导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强化审核把关,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通过审核全省共排除有问题考察人选263人,对违反“九严禁”等违规违纪案件,坚持从严从快查处,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

  实践证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治本之策。此次换届,中组部转来和省委组织部受理举报共计157件,其中选人用人问题60件,违反换届纪律问题23件。举报量比上次换届明显减少,分别下降68.5%、79.5%和84.2%。

  聚焦突出问题 狠抓专项整治

  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以钉钉子的精神抓住不放,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河北省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突出重点、有的放矢,采取切实措施深入开展系列专项整治。

  认真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和“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清理工作。2016年2月,省委部署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省委组织部牵头负责“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和“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两项清理工作,提前完成了中组部核定的20900个超职数消化任务,同时,积极实施职数预审备案制度,确保不再出现新的违规超配问题;清理违规进人2144人,另册管理37920人,领导干部退出经商办企业1861人,问责处理11281人。

  扎实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中组部要求,2015年对全省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专项治理,处理187个单位532人。2016年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深化和拓展,对全省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户口、身份证及出国(境)证照“错、重、假”等问题进行排查清理,将全省在职国家工作人员(含农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金融机构人员全部纳入因私出国(境)证照登记备案范围。全省共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125万余人,实现应备尽备、应收尽收。

  深入开展对副处级及以上配偶已移居国(境)外,包括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以下简称配偶移居人员)专项治理工作。2014年,按照中组部《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河北省集中开展配偶移居人员专项治理工作,之后将配偶移居人员管理常态化,每年结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综合汇总、选人用人检查和举报受理查核等工作掌握的情况,对新发现的配偶移居人员及时按规定作出处理。近年来,全省共发现配偶移居人员47人,在限入岗位任职的17人,均已按规定处理到位;对其余30人,提醒其所在单位加强管理,防止其调整到限入岗位任职。

  全面开展全省组织人事系统问题线索清零行动。自今年5月开始,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组织人事系统掌握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和省市县三级“两代表一委员”问题线索进行“打捆清仓”,按照“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原则,将2277件问题线索全部办结清零。全省共组织处理895人,党纪处分134人,政纪处分33人,对18个单位党委(党组)进行问责,责成72个单位限期整改。

  扎紧制度笼子 强化日常监督

  悬衡而知平,设规而知圆。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北省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注重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为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提供了有力保障。

  完善制度机制。着力解决好“管什么”“怎么管”“谁来管”等关键问题,河北省结合实际和工作进行探索,不断完善干部监督工作制度机制:研究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办法》,明确选人用人各环节的监督措施,督促把好条件关、程序关和廉政关,确保按照好干部标准选拔任用干部;研究制定《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对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使每名干部的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研究制定省管干部任前听取省纪委意见、查核个人有关事项等工作规程,严格操作程序,规范操作流程,切实发挥廉政把关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中的重要作用。研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备案工作的通知》,持续巩固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确保不再出现新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各地各单位也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规定,通过建立健全从严管理监督的制度法规,使干部监督工作规矩立了起来、制度严了起来,管理有了抓手,监督有了遵循。

  从严监督查处。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坚持预防为主、强化监督、严查严纠,旗帜鲜明地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断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狠刹歪风邪气,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河北省将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注重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体现组织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研究制定《关于对省管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操作办法》,对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真正把抓早抓小、经常性监督落到实处。综合运用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信访举报等成果,抓住苗头、找准病灶,不断增强提醒、函询、诫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两年来,全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共提醒函询诫勉2.1万余人次,广大干部真切感受到“组织就在身边、监督就在眼前”,纪律和规矩意识明显增强。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从严治吏也永远在路上。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河北省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正在以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思路举措,纵深推进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工作,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的贡献。  (记者吴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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