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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审计应加大对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审计监督力度
2017年09月06日 文章来源: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审计局 信息提供:王雪刚

  一、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主要存在的问题
  采购预算编制随意或无预算。一些单位对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够重视,年初采购预算准确性较差,需要采购时进行临时追加预算或不报采购预算,采取零星分散采购的方式。预算编制上的随意导致政府采购计划性较差;二是不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规定自行采购。一些单位存在未办理政府采购申报手续,擅自购买的现象。主要体现在建筑维修装饰材料、绿化、车辆保险、办公耗材等方面;三是不按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进行采购。个别单位的采购的项目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不实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变通其他方式采购。如工程项目实施时有意肢解合同,化整为零,使单个合同建设内容的结算金额达不到规定的招投标起点标准,以逃避审计监督。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部分单位对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政府采购束缚了单位的手脚,失去了采购自主权;二是单位采购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人员对政府采购范围、方式、程序及有关要求了解不够,无法保证政府采购制度的顺利执行;三是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财政部门监管不到位,未健立有效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和制度,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尚未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三、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审计对策
  要从采购预算管理上进行规范。不仅要加强对采购预算的编制的审计,更要加强对采购预算的执行的审计;二是要从采购资金范围上进行规范。无论采购资金来源哪里,都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纳入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监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三是要规范采购类型。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必须按程序交由政府采购中心实行集中采购,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而在限额标准以下的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范畴的,也必须先由各单位申报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在采购中心的指导下进行采购;四是要对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的采购实行跟踪检查。强化对招投标环节的监督检查,严禁肢解项目规模规避招投标、高价中标和其他不合规采购行为。以确保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公平、公正、合法、透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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