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审计厅国外贷援款项目2014年度公证审计结果公告
(2014年12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相关国外贷援款协定的规定,2014年,河北省审计厅对河北省执行的6个国外贷款项目和2个赠款项目2013年度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向国外贷援款机构出具了6份审计报告(赠款报告与相应贷款报告合并出具)。审计工作是按照国际审计准则和中国国家审计准则进行的。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审计的6个国外贷款项目和2个赠款项目,包括:世界银行项目2个、亚洲开发银行项目5个、日元贷款项目1个;出具6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审计结果
审计结果表明,6个国外贷款项目和2个赠款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项目相关主管部门较好地履行了国外贷援款项目管理职责,在指导和监督项目执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推动了项目顺利实施和预期目标的实现,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大部分项目单位能够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贷援款协定,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建立健全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为达到项目预期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国外贷援款项目的实施发挥了弥补资金缺口、引入先进理念和培养管理人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但审计也发现5个项目存在不符合法规或贷援款协定要求、内部控制缺陷等问题,但未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或项目特定目的的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出具了无保留意见报告,各项目审计结果详见后附审计报告。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建议。各项目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反映的问题,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整改,截止2014年11月21日,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河北省节能减排促进项目挪用项目资金人民币2,000,000.00元。河北光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全部归还。
(二)世界银行贷款河北省林业综合发展项目个别县财政局挪用世界银行回补资金及配套资金人民币3,385,129.84元。挪用的资金3,385,129.84元于2014年5月全部收回并拨付造林主体。
(三)世界银行贷款河北省林业综合发展项目部分县滞留世界银行回补资金及配套资金人民币34,518,767.36元。除威县340,376.40元、大城县3,416,963.32元、曲周县86,809.98元、临西县122,109.30元仍滞留外,其余10个县滞留资金已拨付造林主体。
(四)世界银行贷款河北省林业综合发展项目部分市、县配套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人民币3,219,181.42元。廊坊市本级、威县、广阳区、永年县、馆陶县已整改完毕,大名县整改到位配套资金249,350.00元,其余13个市县欠配的配套资金尚未整改。
(五)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水融资伙伴基金计划赠款河北小城镇发展示范项目配套资金19,530,861.20元不到位。怀安县财政局于2014年5月到位配套资金2,880,000.00元;涿鹿县财政局于2014年5月到位配套资金1,200,000.00元;泊头市财政局于2014年11 月到位配套资金4,599,733.00元。
(六)世界银行贷款河北省节水灌溉二期项目配套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项目本期计划应到位中央、县级、乡镇及农民自筹配套资金人民币66,977,990.00元,实际到位配套资金人民币8,222,081.94元,仅占本期计划的12.28%,由于配套资金没有及时足额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涉县于2014年5月到位配套资金2,400,000,00元,其余9个县尚未整改。
(七)亚洲开发银行贷款、GEF赠款白洋淀生态建设与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子项目单位沟镇污水处理厂挪用项目资金人民币819,904.47元用于污水厂运营的问题。白沟镇污水处理厂正在筹措资金,尚未整改。
(八)亚洲开发银行贷款、GEF赠款白洋淀生态建设与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子项目定州供水配套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27,249,500.00元,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定州供水子项目正在采取措施,尚未整改。
附件:1、亚洲开发银行贷款、GEF赠款白洋淀生态建设与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审计报告
2、世界银行贷款河北省林业综合发展项目的审计报告
3、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水融资伙伴基金计划赠款河北小城镇发展示范项目的审计报告
4、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河北省节能减排促进项目的审计报告
5、世界银行贷款河北省节水灌溉二期项目的审计报告
6、河北省高等教育项目的审计报告
附加下载:冀审外资报〔2014〕1号.doc
附加下载:冀审外资报〔2014〕2号.doc
附件下载:冀审外资报〔2014〕3号.doc
附件下载:冀审外资报〔2014〕4号.doc
附件下载:冀审外资报〔2014〕5号.doc
附件下载:冀审外资报〔2014〕6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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