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审计局不断努力探索和创新审计工作方法,充分利用内部审计力量,推进经济责任审计。
2014年县纪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局、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发文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文件提出要“加大任中审计力度,提高任中审计比例”,“对于领导干部离任实行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方式。领导干部离任由组织部门委托,县审计局和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各自分工实施审计”。
文件指出“对领导干部任期内未进行过任中审计的、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任职时间超过5年以上等情况的由县审计局进行离任审计,对于任期内已进行过任中审计或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决算审计且间隔较短的由县审计局组织内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内部审计实行统一审计实施方案、统一时间、统一要求、统一报告格式四统一的审计方式。县审计局对内部审计进行业务指导,并对审计结果进行审核监督”。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既扩大了审计覆盖面,又解决了目前国家审计力量不足的难题,同时以审代训,提升了内部审计工作和业务水平,取得很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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