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审计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年03月05日 文章来源:河北省审计厅 信息提供:河北省审计厅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2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由河北省审计厅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河北省审计厅门户网站(http://www.hebaudit.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河北省审计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95号;邮编:050051;电话:0311-88606104。
       一、总体情况
       2011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坚持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的原则,精心组织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落实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加快网站建设,及时在网上发布主动公开信息,积极有效地促进了审计事业的健康发展。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落实到了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对上网的信息严格把关,对不涉密信息面向社会主动公开。2011年,河北省审计厅官方网站2010年共发布审计信息5047篇,在“中国河北”首页的“审计要闻”栏目,全年共发布审计信息1732篇;在河北省审计厅官方网站的“信息公开”专题栏目,共发布审计信息及审计法规5335篇;上传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577篇。  
           二、主要做法
           河北省审计厅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多次专门召开会议,就信息公开工作给出具体指导意见。
       一是全厅从厅领导到普通干部职工都统一思想认识,积极给网站投稿,确保了网站的活力。同时,通过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网站编辑部的职能职责。

       二是把上网信息的质量和数量作为信息宣传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并采取了一系列的奖励和督促措施,充分调动了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及各市县审计局投稿的积极性。
       三是对上网的信息严格把关,依照《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认真执行信息上网的审批制度,确保信息的质量和安全。同时制定了相关制度,规范统一了工作流程,明确规定了工作要求,具体细化了工作责任,确保了网站的正常运行。
       四是及时调整网站栏目设置。在门户网站上设置了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包括,政务公开指南、政务公开目录及政务公开申请表3大项),开设有“网上调查”“政务动态”“网上咨询”“权力公开运行流程”“举报信箱”等栏目,增强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充实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对所涉及的相关信息都及时的进行了发布更新。    
       2011年度,我厅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三、改进措施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上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有一些不足。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构建全省审计系统网站群,合力共建,资源共享;二是深入推进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完善监督机制,使审计厅官方网站成为广大人民群众获取审计信息和知识的首选渠道;三是加强网站的监督机制和考核制度,坚持定期通报网站建设情况,做到考核日常化。


河北省审计厅
2012
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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